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山西省煤焦管理站收取的价差、量差及..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6]589号
发布时间:1996-10-15
实施时间:1996-10-15
量差及各种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我省煤焦管理站收取的价差、量差及各种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晋国税流一发[1996]30号)收悉。关于你省煤焦管理站收取的价差、量差及各种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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