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各指..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6 07:28:05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各指..

文件编号:证监发字[1995]55号

发布时间:1995-04-24

实施时间:1995-04-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各指定报刊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1995年4月24日证监发字[1995]55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指定报刊:
为保证证券市场信息的充分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经研究,现要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公布的每日行情信息中增加每只股票“总股本数”和“流通股本数”两项指标(如果每日公布暂时有困难,至少应当每周公布一次,以后逐步做到每日公布)。各指定报刊在发送上述行情信息时应予以完整登载。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