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企通”云平台5月29日上线试运行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6-01 18:07:20  评论(/)

5月29日,“聊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上线试运行。为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试运行,实现“企有所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5月28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聊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的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李晓莹主持会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聊城市发展改革委主导建设了“聊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http://120.224.212.91),与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管理平台并网运行,并设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栏,向社会公布企业诉求电子邮箱(qycsbmbd@lc.shandong.cn,须在邮件中务必填写真实的手机号码、企业名称及企业地址),专门受理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等事项,包括企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事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技术、人才、融资等制约企业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指导或帮助的各类困难;部门(单位)缺乏契约精神、不讲诚信,不按合同约定办事,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企业落地增加附加条件;部门(单位)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明令禁止或暂停的事项仍然不停止、不暂停;部门(单位)不联动、系统不连通、数据不开放;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中私设关卡,相互设置前置审批,要求各类“奇葩证明”“多余证明”;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指导服务不对等,只收费不指导,少服务甚至不服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部门(单位)明示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服务或产品而产生的“中梗阻”;故意刁难、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等10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可通过该平台电脑端“企业诉求入口”、手机惠企端APP提出问题。

为确保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有序高效运行,平台上线后,将实行限时办结、催办、督办、逐一回访、定期通报考评等措施。在办理时限上明确了“1、3、15、30”四个节点,即:承办单位接收企业诉求工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服务确认;对难度较大或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制度性复杂问题的,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培训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省市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市县职责分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事项、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邀请“聊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开发建设单位技术人员讲解了平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专栏操作知识,分别从手机和电脑两个终端,围绕怎么进、怎么用两个角度进行了系统讲解。为了让参加培训的人员真正掌握手机APP等软件的操作使用,技术人员现场进行了示范指导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传达部署要到位。会议指出,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是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此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加强领导,责任落实要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各项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和理顺“接诉即办”配套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任务。三是完善平台,畅通渠道要到位。尽快将平台开通到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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