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等。
证明资料包括经审计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企业的证明等。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签署意见后,将企业申请资料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仍不能正常缴存的企业,须重新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政策调整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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