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赣财预〔2017〕11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第一批)下达你部门(单位),具体项目计划由省科技厅另行下达。请列入2020年度“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省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详见附件,下达市县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市县补助收入请列入“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为加快预算执行和和项目正常实施,请有关市、县财政局尽快根据项目计划将项目经费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文〔2017〕38号)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履行监管责任,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执行中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江西省科技专项(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xls
附件2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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