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姜显武 因张秋菊曾说过,在王...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0 23:00:31  评论(/)

新闻回放

东丰县的王军绰号“古巴”,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及无业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2月2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此案还涉及到原东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和原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二人均已另案处理。

“我本质不太好,喜欢这些玩意,本意不想杀人,但对方说要灭我家,让我断子绝孙,在打斗中将对方刺伤的。”

——昨日庭审,王军对检方指控表示属实,对检方询问涉嫌杀人的凶器为什么一直放在车内时,他这样辩称。

对于警方收缴的子弹,王军辩称,是在周延军办公室偷来的。

昨日8时,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军为首的11人涉黑案。

昨日7时30分许,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戒线外就聚集了近百名涉案人员家属,在通过法警的安检后进入了庭审现场。8时许,庭审正式开始,记者看到庭审现场来了部分辽源市公安系统的民警维持秩序和参加庭审,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参加庭审。

庭审时间长达12个小时,从8时开庭一直审理到20时许才结束。据了解,此案将于2010年1月8日宣判。

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古书记”的王军,非法放高利贷1000万余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等10宗罪被公诉。团伙其余10名成员全部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各自参与团伙犯罪涉嫌的相关罪行予以起诉。

此案除了涉及原东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和原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原东丰县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所长王玉忠(另案处理),还涉及到东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葛守利,东丰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公室主任冯悦清等人也被另案处理。

据知情人透露,刘长林日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团伙恶行

不顾民警劝阻 刺死一人

东丰县建筑开发商姜显武向王军借贷70万元,约定月利5分,并由李岩峰担保,因姜显武无力偿还,王军将李岩峰起诉至法院,法院裁定将李岩峰的资产予以查封。

2009年4月28日13时许,李岩峰得知自己的资产被查封,便打电话给正在长春的王军,二人发生吵骂。王军在返回东丰县途中给于永福打电话,并让其召集人带上凶器,到东那公路东丰县出口的青龙立交桥处会合。

当日16时许,李岩峰、张凯光、纪海波3人驾车来到该处。还没等李岩峰下车,王军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喷向李岩峰,团伙成员于永福、孙百君、李军、王晓东、刘洪春手持镐把、砍刀、狼牙棒等殴打李岩峰3人。

正在公路口处执勤的东丰县公安局民警贾玉升、林阳赶至现场制止,王军等人拒不听从,继续殴打。王军手持警用匕首向李岩峰腰部刺一刀,李倒地。王军见张凯光顺公路逃走,便指使王晓东开车去追撞,张凯光被撞倒后,王晓东又开车追撞纪海波,未果后,王军等人逃离。

李岩峰因腹腔开放性损伤、肝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张凯光、纪海波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伤。

在知悉李岩峰已死亡后,王军决定让李军、于永福、王晓东、孙百君等人投案,并指使李军为其顶罪,在无法掩盖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当晚其到东丰县公安局投案。

前妻和弟弟帮转移资产

在王军投案前,王军同母异父的弟弟宋德权在已知王军将李岩峰刺死的情况下,开车将王军从东丰县外环处接回家中。王军伙同前妻张秋菊及宋德权,将王军放高利贷的借据等书证转移到住在王军家对面的刘福运家中藏匿。

当晚,警方找到张秋菊和宋德权,做工作让王军投案,但二人明知王军藏匿地点,却加以包庇。次日,二人又将王军银行卡内的涉黑资产转移到张秋菊的银行卡内保存。

无端寻衅滋事多起

2008年8月21日20时许,王军、王晓东、李军、刘强,伙同郑庆(在逃)、“大年”(大名不详,在逃)等人在东丰县吉航海鲜酒店吃饭,遇见赵金强、薛景焕两家人在此吃饭。

因张秋菊曾说过,在王军服刑时,赵金强曾去王军家叫门欲留宿,王军想借此机会羞辱赵金强,便让李军把赵金强叫到自己的包房,并与之发生口角,薛景焕闻声赶来,王军、王晓东、刘强、李军等人将赵、薛二人打伤。王军等人离开后,赵金强、薛景焕才被家人送到医院。经鉴定,赵金强、薛景焕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此外,检方指控还有多起王军直接参与或团伙成员直接参与的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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