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地方采用了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方式隔离疫情,是否合法?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控疫情。当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这些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袁杰表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主体适格,就是这些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措施适度,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也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吴凡说,她今天最想说的是三个“千万”,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千万不能放松措施。
传染病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有一个自然的流行规律,即有一个流行周期和过程。从现在来看,还远远没有到达流行周期结束的时候,所以要理性对待每日新增病例数,每天有一些波动,这是很正常的。既要关注它的增长趋势,还要看到疫情控制的总体走势,这是很关键的。从现在上海的疫情走势来看,前阶段采取的防输入、防扩散等一系列措施是非常有效的。现阶段最关键的是,要把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落实做细,争取做到无遗漏、全覆盖,这个是非常关键的。
今天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专家组成员吴凡介绍,现在说拐点到来还为时过早。可能一段时间以来,看着每日新增病例数有所下降,感觉好像胜利在望。大家一定要理解每日新增的病例数,就一个单日的数字而言,是有相当偶然性的。这说明上海近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是有力的,疫情控制的总体趋势是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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