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如果你对《草案》有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来信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710007;电子邮件发至xafzbfgc@163.com;还可发传真至029-86788348对乞讨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民政救助管理机构。
《草案》还禁止在火车站地区乞讨 《草案》禁止扰乱公共秩序和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其中包括无证设摊经营,流动兜售报刊、地图等物品;未经许可散发宣传品、广告单;杂耍、卖艺;携带犬只进入火车站广场等禁止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在火车站地区发生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火车站管委会举报。
《草案》明确了西安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是新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可以根据交通、旅游、文体、卫生、食药、价格、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相关行政处罚民政救助管理机构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昨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将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