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员办: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的几点建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25 17:18:25  评论(/)

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部署,江西专员办于近期对江西省2017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发现了当前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好审核关口,规范救助行为。

绩效评价发现,一些地区未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核救助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完备性。部分救助对象的审核流程不到位、手续不完备,有的甚至在未进行公示或未达到公示期限要求的情况下予以核准,影响了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对此建议,各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规范救助行为,严格遵守相关审核审批要求,切实履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查、公示等程序,严把“准入关”,杜绝“错保”现象,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二、健全核对机制,强化动态管理。

救助申请人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实施救助的重要依据。近年,江西省通过整合公安、交管、税务、房管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初步形成了救助申请人车辆、房产等家庭财产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但由于与银行、证券等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信息共享渠道还未完全打通,加之救助申请人多为自谋职业者,流动性强,收入来源不固定,民政部门在核对其银行存款、股票等家庭财产信息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缺乏有效核对手段。对此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核对机制的顶层设计,尽快将银行存款、股票等家庭财产状况信息纳入核对系统,消除信息管理壁垒,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同时,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核对系统信息,发挥村(居)委员会贴近一线、熟悉情况等优势,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加强政策宣传,夯实工作基础。

民政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是困难群众获取救助政策的最主要渠道。但一些地区基层组织由于工作人员配备少,又承担了大量其他社会管理事务,在救助政策日常宣传方面还有待加强,加之经办人员对政策的解读有时也不准确、不全面,容易让群众对救助工作产生“福利化”“固定化”等认识误区。对此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增强救助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了解政策,做政策的受益者、监督者。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救助工作力量,并加大对基层救助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做细做实救助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监管力度。

困难群众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出现违规问题,不仅对财政资金造成损失,更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为此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资金追偿机制,对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进一步规范救助金发放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充分发挥困难群众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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