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员办:开展综合绩效考核深入推进工作转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03 19:16:12  评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精神,更好服务财政大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质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打造“铁军”“尖兵”,河北专员办依据财政部《专员办业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财预〔2016〕179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河北专员办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综合绩效考核,深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一、综合绩效考核方案设计“讲原则”。

综合绩效考核围绕六项原则进行:一是一岗双责,双抓双促,将党务业务两方面工作一并纳入考核体系,体现一岗双责要求,以党务带业务,以业务促党务,两手抓,双促进。二是压力传导,以上率下。明确责任分工,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强化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办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三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履职尽责与创新突破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既要按规定完成财政部安排的日常监管和调研核查等工作,又要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中心工作,把握重点,出精品,出亮点,科学合理统筹完成好全办各方面的工作。四是过程管理,结果导向。注重节点控制及过程留痕,强化过程管理,考核范围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做到年初有目标,执行有监控,结果有考核,失职有问责,环环相扣。五是内控监督,强化制衡。把内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既注重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又注重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制度的生命力和内控制衡作用。六是科学公正,正向激励。坚持起点公平,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权重要素,树立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促进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同步提升。

二、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求科学”。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对标,切块考核。为客观真实反映党建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一是考核指标可比、可操作、可量化。指标依托党务记录、支部手册、业务档案、工作台账等基础资料、选取可对比,易量化指标开展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动态调整考核指标。结合专员办工作转型推进情况,实时调整考核指标,契合专员办工作实际。三是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的力度,设立特殊加减分事项,积极引导,打造精品和亮点,同时对重大负面事项实施一票否决。

三、综合绩效考核内容“要全面”。

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大方面,党务工作设置“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3个一级指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维护六项纪律”等18个二级指标,“创先争优”、落实“三会一课”等42个三级指标,业务工作设置专项业务、综合业务2个一级指标,并设置7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从完成时效、工作质量、取得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涉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财政部党组、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专员办转型工作推进,执行河北专员办内部规章制度,内控管理操作执行等情况。涵盖专员办全面工作。

四、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有应用”。

综合绩效管理工作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各处室为具体执行机构,责任逐级向下传递,压力层层传导。在对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基础上,对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果方面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对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剖析成因,堵塞漏洞,强化内控,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综合绩效考核,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和河北省委各项安排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转型能力和转型水平,进一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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