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专员办:“五措施”做好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复核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6-14 15:04:34  评论(/)

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近期,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云南专员办在民政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开展2017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复核工作。围绕绩效评价工作目标,云南专员办多措并举,力促绩效评价复核工作稳步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部署协调

本次绩效复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云南专员办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压实责任,从组织上加强工作安排与保障。一是第一时间赴云南省财政厅、民政厅收集资料,了解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中学习政策文件,提前把握各项政策重点、要点,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较好基础。三是实地选取大理州大理市、宾川县和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开展绩效复评。

二、有的放矢,牢牢把握复核重点

云南专员办严格按照财政部培训会议精神,把握绩效复核重点,重点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的“绩”与“效”予以整体把握。实际工作中依托民政部工作组《2017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实地核查表》,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复核表格,重点分析省内自评、民政部实地核查评分、专员办复核得分三方差异,对打分异同及实地复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取长补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工作中,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相关政策的研读,努力做到“精严细实”。主动换位思考,第一时间与实地核查组取得联系,获取绩效评价报告及实地核查表。在核查组绩效评价打分基础上,根据实地核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云南专员办的观点和看法并予以评分,充分发挥专员办熟悉财政预算监管和财政业务的传统优势。

四、注重实效,既找不足也深挖亮点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资金量大、情况较为复杂。云南专员办除对绩效指标打分复核外,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和“探头”作用,通过实地调研、集中座谈、资料查阅等方式,“评”“调”结合,对云南省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进行总结与思考。针对实地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基层反映的困难及时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对好的经验与做法,如丽江市通过“精准低保积分制”提升低保工作精准程度等,予以总结提炼,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五、深入实地,切实核实救助成效

云南专员办深入实地聚焦困难群众,重点关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特困人员供养,走访了宾川县中心敬老院等多个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察看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居住环境、问询特困供养人员满意度等,既看资金是否花在困难群众的帮扶上,使他们有现实获得感,又对困难救助资金的成效作出合理有效的判断,助力困难救助政策与管理的不断完善。

绩效评价复核工作不是终点,云南专员办将持续关注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发挥实效,确保困难救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生存更有尊严、生计更有保障、生活更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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