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乡事件被打女游客接受采访 打人导游曝“行规”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19 16:16:23  评论(/)

原标题:【雪乡导游打人事件】被打女游客接受采访打人导游曝“行规”

被打女游客接受电话采访讲述当天遭遇

黑龙江导游殴打女游客事件的涉事导游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事件中被打的女游客宗某,接受了央视记者的电话采访。

宗某说,她是在网上购买了2017年12月24日至25日雪乡两日游的旅游产品,一共是288元,其中包含车费、吃饭和住宿,不包含其它自费项目。网上显示的这一产品的供应商,是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力天分公司。

被打游客宗某:他们旅行社客服跟我说了,说这个自费项目你可以选择参加也可以选择不参加,所以我就很放心地后来就去了。

2017年12月24日,宗某搭乘旅行社安排的大巴车前往雪乡。据宗某说,车上同行游客大约有40多人,都是从全国各地来的散客。途中,一名自称姓李,后经警方确认姓姜的导游,开始向游客推销自费游乐项目。宗某和邻座的游客商量后,选择只玩雪地摩托,但导游告诉他们,要坐倒站车才能去玩雪地摩托,所以这两个项目必须一起购买,宗某还是坚持只玩雪地摩托。

被打游客宗某:他说那你需要自己徒步走四个小时到五个小时过去。后来我就跟他说,那我们就自己走过去吧,他当时就很生气,直接就骂我了。

导游:那一人再交我450(元),一会我给你申请。

宗某:直接交给你。

导游:对。

宗某:雪地摩托也不是你们提供的啊。

导游:那是我要领你去玩的,那我要那么讲的话,下一句话你会生气,你要导游干啥,你直接自己出去玩去呗,那你不……(辱骂游客)。

大巴车开到大海林二浪河景区时,导游让已经交了钱的游客下车去吃中午饭,没有交钱的游客则留在车上,导游继续向他们收取费用。此时,宗某被导游殴打,她想要下车,导游拦着不让,两人便厮打在一起,最后宗某跑下车,来到位于二浪河景区内的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报案。

涉事导游被刑拘当天另两名游客也被打

1月15日,警方在哈尔滨市,将自称姓李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经确认,他是哈尔滨市桃园旅行社的一名员工,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姜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而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当天因拒绝导游推销自费项目而被打的,不止宗某一人,另外两名游客宋某和肖某也被打了。

游客肖某说,当天他与宗某乘坐的是同一辆大巴车,也是因为没有购买自费项目,而被关在车内,看到宗某被打后,他上前劝阻。

游客肖某:我劝了一下,后面那个导游又开始打那个女生(宗某),我首先是劝架,先劝下来再说,我劝着劝着,突然那导游(助理)他转过来给了我一巴掌。

随后,肖某向红旗派出所报了案。

而事发当天傍晚,雪乡景区内的雪乡派出所,也接到一名游客宋某的报警,称自己被导游打伤。

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民警吴冰:(宋某)叙述那个导游态度特别强硬,说话总带脏字,对于一些不买导游另行推荐套票的游客,采取一些侮辱**的语言。最后收到他钱的时候,跟那个导游发生了争执,厮打过程中,另一名李导(姜某)的助理,伙同(姜某)就把宋某给打伤了,造成眉骨轻微伤。

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还有更多的游客向他们反映,他们遭受了导游同样的对待,态度蛮横,言语侮辱游客。经辨认,这些游客遇到的都是同一名导游,只是不在一辆大巴车上。

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民警吴冰:我们就连夜把整个70余名游客做了取证材料,证实了这个导游在整个过程中有一些强迫交易的行为,就决定把这两个案件并案处理。

低价拼团强迫消费打人导游曝“行规”

记者从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旅游局了解到,雪乡单人旅游按照最低价,车费、吃饭、住宿一晚,不玩任何自费项目,也要600元左右。那么,旅行社低价团是如何营利的呢?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姜某在被押解回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的路上,交待了部分所谓的“行规”。

民警:(游客)合到你这多钱?

犯罪嫌疑人姜某:不合到我这,咱们就是给旅行社干。比如说你报名,一个人240(元),之后雪乡两天连吃带住,不包括自费(项目)。(旅行社)就是靠这个自费(项目)来弥补中间那个空。

姜某供述,他们旅行社和这些景点都有协议价格,导游会强行加价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这次事件中,姜某卖给游客宗某的雪地摩托项目是450元,而在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管辖内,雪地摩托自费项目的门市价格是280元。

民警:票都签旅行社票呗?

犯罪嫌疑人姜某:对。

民警:也不用去买去?

犯罪嫌疑人姜某:对。

姜某说,如果他们带的游客人少,还是不挣钱,必须要将散客集中。很多单人游客都是在网上或者经营规模较小的旅行社报的低价团。姜某所在的旅行社,就是从这些地方把游客按照每人500元到700元的价格买过来,拼成一个大团,再带去雪乡旅游。

犯罪嫌疑人姜某:比如说一个团50个人,就得付三万五左右,这一个车,不算雪乡那里边房,不算车也不算吃,也不算95(元)那大门票,加一起的话(成本)得四万五(千元)左右。

民警:那怎么给你算啊?

犯罪嫌疑人姜某:提成,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二,比如说你利润要挣四万的话,这一车,就乘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二。

姜某称,这些游客在车上就必须要购买上千元的自费项目或是更多,他们才能挣到钱,到了春节旅游旺季,还要涨价。而本地游客在报团时,收费还要更高。

大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郭勇:所谓东北人,本地人(游客)报团就不是这个价,(旅行社)就不买了,必须得多交钱。因为你们(本地人游客)都知道,懂这些不会去消费。

目前涉事导游所在的旅行社已被要求停业整顿,央视新闻将继续关注黑龙江省旅游委对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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