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帅:强化审判管理 助力绩效提升 [说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7 14:33:43  评论(/)

近年来,宁乡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力争实现高质、高效的审判管理,近三年来,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等近百项国家和省市县级集体荣誉,实现了司法绩效从2012年的全省中等水平跻身到全省一类单位,审判管理经验被湖南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院以制度管院为工作方针,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有力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如制定《审判部门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法官的细化考核要求和奖惩措施;出台《案件排期开庭及案件排办实施细则》,由立案庭统一排期排办案件,建立起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超审限案件的防火墙;出台《关于案件信息录入、归档报结等流程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完善了归档报结、信息登录等基础工作;出台《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相关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对立案、审判、执行中的重要环节制定操作规范,明确了审批程序和权限,真正实现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的制度化约束,同时对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保障了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1:1比例配置,实现了各业务部门合议庭配置齐整、审判力量均衡、人员流动机制合理,为强化审判管理奠定了基础、积淀了势能。

二、全面加强绩效考核,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近年来,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始终突出绩效考核这一抓手,在坚持逐案评查传统做法基础上,推出司法绩效公示、绩效指标分解挂钩、定期通报讲评、两评查以及司法绩效目标考核等措施,对审判管理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办案法官各自的审判管理权责进行了明确的细分,实现了权责明晰、责任上肩,并坚持对司法绩效每月进行定期通报和讲评,不仅通报至各审执部门,而且通报至每个法官,将考核对象由每个部门延伸到每一名法官,制作司法绩效公示栏,每月将每名法官的主要司法绩效情况进行排位、公布并集中讲评,并同时实现四个挂钩,即将司法绩效考核结果与每名法官的全年岗位绩效奖金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选送培训挂钩,与晋级晋职挂钩。对全面绩效指标排名末位且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三、充分运用数字系统,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对于法院工作来说,丰富详实的大数据信息是审判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院严格将审判管理与数字法院系统结合起来,利用数字法院系统准确、及时、全面、动态的特征,大力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管理实效。一是将信息录入准确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确保数据准确。规定每出现一处误差,相应扣分。案件评查时,将审判流程管理跟踪表显示的系统信息与案卷重点核对,每出现一处错误扣一分。二是依托数字法院系统,强化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除法官本人、部门负责人对系统中案件进行审限管理外,审管办定期对全院临近审限案件集中检查,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预警和催办。近年来,我院对长期未结案件定期清理、定期通报,并要求由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向院长逐案说明未结原因,限期结案。对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结案的,则依据《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期限制度的实施细则》问责,建立起案件临近审限的预警机制、超审限的通报机制、考核机制、问责机制四大机制。三是科学设定普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效率指标。针对案件难易、立案权限等不同情况,我院对机关民事、刑事、行政、农村法庭案件分别设立效率指标。如平均结案时间,机关三个民庭、金洲法庭要求达到四个部门的平均结案时间,五个农村法庭要求达到五个部门的平均结案时间。因数字法院系统各项数据一目了然,上级法院及本院通报逐月印发,绩效公示栏定期更新,各部门时刻处于查、比、赶、超的良*有序竞争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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