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宽带就是打假,电信运营商要给消费者一个交待!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1-12-26 16:46:32  评论(/)

专业的中国互联网调查组织机构和数据平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中国宽带用户调查》报告。报告说,2011年前三季度中国内地固网宽带与3G用户数累积达到1.5亿人与1.02亿人,但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用的都是“假宽带”。内地固网宽带用户平均上网速度为199.3KB/s,与名义速度差异极大。(光明网12月23日)

表面上客户购买的是2M、4M的宽带,但实际上电信运营商却严重缺斤少两,对客户进行恶意欺诈。一个垄断行业集体对民众进行假宽带欺诈,折射出行业监管的空白,对假宽带欺诈必须严惩。

假宽带折射电信业“蛇吞象”心态。从中国互联网诞生,中国宽带的高价运行就一直为国人诟病,某些媒体还支持宽带高价,缪称宽带资费合理。缺斤少两宽带,经过按等量计算,内地固网宽带用户上网1M带宽每月费用实际折合13.13美元,是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中国香港的469倍。中国宽带运营商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暴露无疑。

缺斤少两的假宽带,实际就是价格欺诈。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在国家计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正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empiresxp.page--]

缺斤少两的宽带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电信业宽带缺斤少两,是对监管存在侥幸心理。长时期政企不分的经营惯*,让监管部门对电信业的监管流于形式。宽带缺斤少两具有较大的隐蔽*,如果不是第三方权威揭露,估计现在民众还被蒙在鼓里。对电信业这样的“公益型”企业缺斤少两的行为,不仅局限于处罚,更要重罚。唯有此,才能让这些不法商人在重罚中感觉到心疼,才会让他们长记*,不至于再违反类似法律,最终维护了民众根本利益。(来源:光明网,作者: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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