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扶花樽健身被砸致八级伤残 要求物业公司赔偿25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北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6-02 05:30:39  评论(/)

大部分网友支持法院的判罚

这类石樽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事发当时,吴女士正在一处花樽上进行“花式健身”,将一只脚压在花樽边缘进行拉伸锻炼,还将双脚踩在约1米高的基座上,双手拉住花樽下蹲悬空后向后伸展背部

“涉事楼顶的挡护墙高约1.6米,死者也差不多身高,这种情况下,其单凭自身力量是完全无法爬到挡护墙上的,正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对楼顶进行清理,导致有废弃防盗窗靠在挡护墙旁,无疑具有导致他人坠楼身亡的高度危险性,给攀爬跳楼带来了便利。物业公司的行为与死者死亡之间是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

-说法 严重后果系主动 物业不担责

吴女士认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小区内设施的安全进行排查,物业公司有责任在其安全保障范围内对她的受伤承担赔偿,遂于2020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物业公司承担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吴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花樽的功能并非用于健身,而是一种景观设施,不应借助花樽进行锻炼。

 

对此,瑶海区法院一审认为,事发天台的挡护墙旁有废弃防盗窗斜靠在墙上,周围无警示标志,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对天台进行巡视,也没对废弃物进行清理,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王女士攀爬的便利,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女士家属各项损失计7.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吴女士受伤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她的自身行为导致这处花樽脱落,进而砸伤了她的右手

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王女士是高坠轻生死亡,后果并非因侵权等第三方意外原因造成,身亡结果和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之间也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构成法律上的归责原因。合肥中院二审认为,王女士是自杀身亡,且生前王女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爬上挡护墙并跳下楼的严重后果应有足够的预见能力;即使楼顶存在的废弃防盗窗为王女士爬上挡护墙提供了便利,但爬上挡护墙并不必然导致其跳楼,死亡后果是其主动行为造成;物业公司无法预见王女士的轻生行为,也非明知其有轻生行为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浙江衢州江山市的吴女士就因在小区里“花式健身”,结果发生意外,导致受伤。事后,她将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据此,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物业公司对于王女士的身亡具有过错。近日,合肥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家人的诉讼请求。

受理这起案件后,江山法院承办法官围绕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过错、被告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视频用以查明现场真实情况。

此后,王女士家人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便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30%的侵权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5万余元。其家人诉称,王女士并非该小区住户,但当她进入小区时,值守保安既未对其盘查,也未进行询问登记,客观上为其轻生创造了条件。在王女士进入小区后,在与姐姐发生口角、大声争执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加以劝阻。最重要的是,物业公司没有在进入顶层通道处设置门锁,也没有对顶层堆放的废弃防盗窗进行清理,导致王女士顺利进入顶层,且利用废弃防盗窗登上护墙,客观上增加了跳楼轻生的危险性。

如今,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运动锻炼。但是不适当的健身方式,可能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

物业也要承担一点责任。

随后,吴女士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吴女士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八级

据此,江山法院对原告吴女士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的6月某日5时许,王女士(化名)进入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与居住在此的姐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有了轻生想法。随后,王女士来到姐姐所住楼栋的楼顶,发现该栋楼楼顶挡护墙过高攀登不上,接着又前往旁边另一栋楼楼顶,该顶层通道是敞开式,无门锁。此后,王女士发现挡护墙旁有废弃防盗窗斜靠在墙上,便通过该废弃防盗窗登上挡护墙跳楼,最终离开人世。

合肥一女子与姐姐发生口角后,通过斜靠在墙上的一废弃防盗窗登上楼顶挡护墙跳楼。事发后,女子家人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是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管理义务,增加了女子跳楼轻生的危险性,要求物业公司赔偿25万。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造成女子攀爬便利,赔偿女子家属7万余元。昨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合肥中院近日二审此案并进行了改判。

江山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吴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示意图来源江山法院
在此过程中,这处花樽突然与基座脱离并掉落,几十公斤重的花樽直接砸中了吴女士的右手,导致其右手多处骨折

也有网友表示,

被告某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对该小区内具有较大风险的护栏均设置了警示牌,而且在这处花樽附近也能看到警示牌。

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的一天。吴女士是被告某物业公司所管理的江山某小区的业主。经常在小区里晨练的她,因为没有称手的健身器具,便脑洞大开,打起了小区里随处可见的花樽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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