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饶平山火新闻 湖北仍为一级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30 01:15:53  评论(/)

4月29日下午,北京、天津、河北先后宣布,自4月30日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至此,全国应急响应仍为一级的是湖北省。

1月23日至29日,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国31个省区市先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来,各省区市根据疫情形势,陆续开始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tags: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