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要求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我省从2014年7月起就实施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主要涉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先后执行三轮,第三轮今年6月30日到期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以来,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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