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孕妇出血休克救护车鸣笛喊话 且多次驶出道路中间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北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6-10 21:24:06  评论(/)

以警醒此类行为不可再发生”

据驾驶人宁某某称,其当时驾车从檀圩出发往那丽镇方向,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来了几个骚扰电话,然后就一边开车一边处理骚扰电话,忽略了后方救护车的警笛声和喊话声。交警对驾驶人宁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200元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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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车上的病人情况十分危急,一刻也不容耽误,据医院医生介绍,当时救护车上是一名孕妇,大出血,在救护车上已经休克。

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如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靠右行驶,给后方车辆留出一定的空间,必要时靠边停车让行,且在驾驶过程一定要集中精神,不要做任何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网友看后纷纷表示愤怒:

由于乡镇道路较窄,弯道多,车流量大,救护车无法进行超车,在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的情况下,前方白色小轿车仍未作出任何减速避让的动作,且多次驶出道路中间,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6月8日下午13时30分许,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一辆正在执行接送危急病人任务的救护车在接到病人后返程时,行经省道210线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往那丽镇方向的路上,遇前方一辆白色小轿车阻碍。

广西钦州上演了令人气愤的一幕

万幸的是,救护车最终成功将女子转运至医院进行抢救,目前该女子和胎儿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如果抢救再晚几分钟,可能大人和小孩都有生命危险。

小轿车仍不让行

......

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

“应从重处罚

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

 

救护车是救命车,必须避让。这个常识就算没考过驾照的人也很清楚。近年来,不少地方也有拥堵路段的私家车“拉链式”避让救护车的暖心操作。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共识,司机拒不为救护车让路的视频,才更令人气愤。

“明显在故意别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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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过,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得亏医生妙手、孕妇命大,这位女司机的行为没有闹出人命。但不能因为孕妇平安,就淡化该司机行为的恶劣程度。一个骚扰电话需要接上十几分钟吗?正常操作难道不是直接挂掉?救护车的鸣笛声和喊话声有多响亮谁不知道?所谓忽略不就是故意装聋?不避让救护车、开车接电话、疑似逆行……从这名司机的违章情节看,难怪网友们觉得“3分200”的处罚有点轻了,至少应该把开车打电话的2分合并记上。

但是6月8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要求

在路上,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守规矩的司机只有一个动作——避让,没素质的司机能找出千百种理由来阻挡。对这些漠视生命,公然违法的司机,光指望他们提升自身道德水平是不够的,网友还是希望警方能够从严处理,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罚狠一些。不把这样公然忽视生命的司机罚到“肉疼”,他们就学不会规矩开车。

每个驾驶员都知道,驾车在道路上行驶遇到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必须让行,因为救护车在路上多堵一分钟患者就会多一分危险。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医院举报后,立即通知辖区大队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白色小轿车当时的驾驶人为宁某某,了解情况后,钦州交警二大队那丽中队民警立即电话通知驾驶人到那丽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骚扰电话需要打十几分钟吗?”

请遵循规则,尊重生命 !

执行紧急任务时

来源:北京晚报公众号综合@钦州交警、北京晚报记者张丽、南国早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坊、青蜂侠视频、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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