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消息,因认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在其运营的爱奇艺平台上对包括《庆余年》在内的剧集实行“付费超前点播”的方式侵犯了其身为黄金VIP会员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吴某将爱奇艺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某诉爱奇艺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当庭宣判确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继续向吴某提供原有会员权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