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德州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2-25 16:16:29  评论(/)

各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司法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大力开展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全国普法办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将此次专项宣传行动作为当前全市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树牢法治意识,同舟共济,依法防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明确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

(一)围绕中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紧密结合实际,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展示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感人事迹。要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着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网络信息等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支持政府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立足群众关注热点,围绕群众返程、复工、劳动、就业等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生产生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各级国家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防控疫情工作中,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程序,依法防控,公开透明,共同治理,担当尽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依法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认真做好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居(社区)特别是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积极动员起来,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的引领作用,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作为重要内容,通过“空中课堂”“网络课堂”等渠道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学生、家长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各级各类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资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相关规定,实施检疫检查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四)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抗拒疫情防控、危害公共安全、造谣传谣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制售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案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执法司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和一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合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上来。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主动担当作为,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落地落实,形成宣传声势。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司法局要加强工作组织指导,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把普法工作融入于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工作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普法责任。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要主动担当,发挥职业优势,利用网络、微信等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以案释法,及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

(三)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实效。各级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的作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作用,结合德州实际,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卫生防疫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坚决服从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注意采用权威准确的疫情防控宣传信息。以网络、电视、新媒体普法等非接触普法为主,不得开展人员聚集式宣传活动,并注意做好自我防护。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等,请及时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方晓红  殷芳,联系电话:0534-2325498

电子邮箱:sfjxck@dz.shandong.cn

 

中共德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室

德州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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