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洁到了上学的年龄,杨梅与丈夫将女儿接到了无锡。生活在一起后,杨梅对小洁的意见越来越大,她怀疑小洁偷拿同学的零食,还偷拿家里的零钱。于是,杨梅选择了棍棒教育,晾衣架、木棍都成了工具。小洁将杨梅形容为“坏妈妈”,比不上爷爷奶奶,这更是让杨梅火冒三丈。“对我女儿真的有点失望。”从那以后,面对小洁的种种问题,打骂成了杨梅唯一的应对方式。
近日,据媒体报道。临近下班时间,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徐静超接到了公安局打来的紧急电话,称在辖区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虐童案件。放下电话,徐静超与同事立即赶往孩子所在的医院。在医院见到的情景远远超出徐静超的想象:“这个孩子的伤势情况把我震惊了,全身上下可以说没有一块好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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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洁的询问笔录
因涉嫌虐待罪,杨梅被批准逮捕。然而直到被捕,杨梅始终都认为自己是为了孩子好,并没有做错什么。说到女儿小洁,杨梅显得很是委屈和无奈。她说,她和丈夫李军都曾有过一段婚姻,2007年两人重组家庭后,从河南老家来到无锡打工。2009年小洁出生,之后一直被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杨梅说小洁在老家养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惯,有时会偷拿别人的食物,杨梅多次与小洁的爷爷奶奶沟通,然而小洁的爷爷奶奶却依旧没有对小洁进行管教。杨梅说:“对这个家庭太失望了。”
警方第一时间对小洁的父母进行了传唤。对于殴打女儿的事实,小洁的母亲杨梅供认不讳,而她给出的理由却让人无法接受:“这个孩子的性格太倔了,我们已经教育过她很多次,她还是不听话,我觉得打她是对的。”
由于家庭环境的私密性,在伤情被发现前,小洁对于母亲的各种打骂早已经习以为常。她潜意识里认为:“我做错事了,母亲打我是理所应当,下次再做错事,大不了就是再挨一顿打。”
受虐女童名叫小洁,刚刚9岁。徐静超见到她时,小洁使劲撕咬并且拽着她的被子,不让其他人触碰。医生的进一步诊断显示,小洁身上有多处陈旧性骨折和软组织挫伤,全身各处更是可见大片皮肤烫伤后的疤痕,符合躯体受到虐待的特征。徐静超试图与小洁进行沟通,找出她受伤的真相,然而小洁并没有多说,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是木讷,甚至是绝望。到底是谁对一个9岁的女孩下这样的狠手?
2019年7月27日,溧阳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案件。7月28日,溧阳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虐待和故意伤害儿童的包某某(孩子父亲)、王某(包某某女友)刑事拘留。8月19日,当地警方以王某、包某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故意伤害罪向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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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透露,小洁已经上学,生活也已恢复正常,在渐渐淡忘以往那段痛苦又无助的经历,家人们也尽量不再谈起。爷爷也透露他们对孩子这几年的遭遇完全不知情,对真相感到震惊,愿意承担起照顾孩子、呵护其成长的责任。
对于小洁来说,如何让她从母亲的伤害中走出来,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经过协调,小洁被送往无锡市儿童医院,并立即入住重症监护室。经过鉴定,小洁的伤情已经达到了轻伤二级。随后,小洁在医院接受了系统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稳定了下来,不过仍然需要继续住院。
承鹏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表示,儿童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可以对儿童身体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如果属于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可以从重处罚。
由于老师的细心警觉,小洁第一时间得到了救助。接下来该如何安置孩子,成为所有人关心的问题。
将小洁送到医院的是她的班主任陈老师。这天上午,陈老师在给同学们上语文课时发现小洁有些反常。“她写字慢腾腾的,我叫她把姿势摆正,她就说她胳膊疼。”小洁的反应引起了陈老师的警觉,她把小洁的袖子撸开一看,发现她胳膊已经受伤,便赶紧向校长报告。老师追问小洁受伤的原因,小洁的回答让老师大吃一惊,她身上的伤均是被亲生母亲毒打所致。
据溧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7月29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8月26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包某某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职业要求是秉持中立和理性。但是我看到孩子的伤情,还是落泪了,周围的医生和护士都落泪了。”当时,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认为,小洁全身弥漫性大面积戳伤、损伤,若不及时转院治疗,可能造成器官衰竭,有生命危险。
惠山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启动监护权撤销和转移。负责人表示:“当时,经过多部门的会商,与孩子的爷爷、姑姑等人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决定孩子的监护权交给孩子爷爷。”目前,小洁已经回到了老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并在当地入学。
深圳知名法律评论员张兴彬律师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或迫害,情节恶劣者,就涉嫌构成虐待罪。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此罪者,依法可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只能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若因为行为人的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属于公诉案件。对于家庭内部视频因密码泄露而流出,我国宪法规定,对于违法犯罪者人人都有权利检举揭发。如果检举者不是自己在他人家中安装的监控探头,只是无意中拍摄到邻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检举揭发也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免受更多的伤害,主观上并无恶意,“两害相权取其轻”,此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一次,小洁在学校偷吃了同学的零食,杨梅知道后便用小剪刀和缝衣针戳她的嘴巴。还有一次,小洁把用来买书的6元钱拿去买了吃的,杨梅知道后,竟在小洁洗澡时将一盆开水倒在了小洁身上,造成小洁全身烫伤。
江苏溧阳两岁男童被亲生父亲包某某及其女友王某虐待致死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2019年8月27日,官方通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包某某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