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持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西安市连续七年在全市开展 敬老月 系列活动、孝亲敬老之星表彰活动。
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932件,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1.14万人次,有效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
此外,西安市已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西安市 十三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31个,共发展养老机构127家,全市养老床位累计达到4.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1.4张,覆盖区县、街道和社区(村)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为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西安市高龄保健补贴享受年龄由2010年的90周岁,下延至70周岁,领取补贴的老人由2011年的0.8万人增加到53.8万人老年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也纳入市政府惠民实事项目,全市先后投入资金600万元,改造了169个老旧社区和1912户老年家庭。
市老龄办还利用老龄事业经费53.5万元,奖励资助了老年宜居社区125个,老年温馨家庭1200户。
通过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环境优美、居住舒适、为老服务完善、老年人幸福满意指数高的老年宜居社区。
(记者 拓玲)本文原载于法律法规网(www.lc123.net),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