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针对发现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标准、按时限进行整改,同时要做好制度建设、资料档案等基础性工作,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要强化问责,结合贯彻落实省委 三项机制 ,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据了解,自《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颁布实施以来,西安市通过实施浅山坡复绿、环山路点亮、停车场规划、休闲绿道建设、 铁锤 治理行动等一系列举措,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一进步加强对秦岭的保护,《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通过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自2016年12月25日起施行。
(记者 康传义 通讯员 牛伟)本文原载于法律法规网(www.lc123.net),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