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动态 全区养老机构全面恢复正常服务秩序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6 15:10:1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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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养老机构全面恢复正常服务秩序

发布日期: 11: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民政厅根据全区所有旗县(市区)疫情等级均降为低风险等级的实际,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全面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服务秩序。截止4月13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春节前离院回家过节老年人返回人数累计达到7395人,占离院回家过节老年人总数的61.59%,做到了有意愿返院老年人的应收尽收。

在全面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服务秩序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始终保持不麻痹、不厌战、不侥幸、不松劲的高度警惕状态,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服务秩序恢复工作的通知》,区分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无相关疑似症状的本地区老年人等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明确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及流程,对恢复亲属正常探视、恢复餐厅堂食就餐等作出具体要求,分类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抽查暗访。截止4月13日,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同志累计抽查暗访辖区内养老机构5901所(次),其中,重点抽查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1212所。逐一了解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情况,组织人员开展走访探视。

截止4月13日,全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零感染,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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