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季度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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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4月15日发布我省一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今年1-3月,我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62.8天,较去年、前年同期明显增加。
具体来看,今年1-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1.3%,较2018年同期下降10.0%;PM10平均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8.7%,较2018年同期下降19.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30,较2019年同期下降23.2%,较2018年同期下降18.1%。优良天数平均为62.8天,较2019年同期增加14.3天,较2018年同期增加7.0天。其中,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沿海城市月均值均不低于24天,其他城市中枣庄、德州、聊城、菏泽4个城市月均值未达到18天。(记者 陈晓婉 通讯员 张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