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08:42
中国气象报记者叶芳璐报道
近期,北京市防汛办印发《北京市防汛气象会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汛期的会商时间、方式、内容等,要求凝聚合力全面及时掌握天气和水情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进行指挥决策,高效应对洪涝灾害,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办法》,防汛气象会商分为日常天气会商、全网会商和应急会商。日常天气会商由市气象局于汛期每日组织召开,全网会商和应急会商由市防汛办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启动,必要时与天津、河北启动联合会商。会商时,气象部门通报天气预测情况,分析研判降水量级、强度、时间和范围等,防汛、水务有关部门根据天气情况分析研判汛情趋势、水情和洪水预测情况,拟定应对措施。会商结论将发送至专项分指、流域防指、区防指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有关工作。
《办法》要求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跟踪监测,加快推进区域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努力提高短时临近预报精准度,准确预报降雨量级、强度、影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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