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实行“属地管理”外资项目备案管理
发布日期: 16:58
为简化全市外资项目备案管理,即日起,扬州市实行外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在线办理。
据了解,对于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核准的,其他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这项举措将有助于办理时效大提速,从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缩减至半个工作日内办结。
今后,该市外资项目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告知即备案”。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项目基本信息即完成备案。项目单位可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备案证明或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备案证明,作为企业已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的凭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将正式告别“红头文件”。
此外,该市还将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属地管理”,将所有实行备案制的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全部下放至相应县(市、区)、功能区项目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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