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枪击左眼掉下来 女儿控诉:还我公道!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21 06:58:22  评论(/)

今年七月底台湾南投竹山发生枪击案,陈姓39岁男子头部遭子弹贯穿,差点性命不保,后来陈双眼失明头部重创,她20岁读护校的女儿今年刚毕业,才返回竹山两天,父亲就遭无端枪击,她代表父亲前往开庭后,发现两位行凶者根本毫无悔意,在自己网上写一篇千字吶喊文,“这社会上这么多青少年犯罪轻判的案例,我很害怕,我在外读书毕业,今年7月29日刚回竹山,没两日就发生这种事情,竹山镇到底安不安全?求司法还我爸公道!”

贴文全文如下:

107年7月31日凌晨竹山镇统一超市状元门市外发生一起枪击惨案,其中枪击子弹贯穿头部重伤的39岁男子,是我父亲。

首先感谢所有帮忙协助的亲朋好友及善心人士。

107年9月17日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因家父重伤仍在护理之家静养以及不忍年迈的奶奶再次被伤害,故全家由我出面到庭说明,开庭后我思索一宿,深怕是否再不吭声我父亲无故重伤的事件就要被社会遗忘,竹山枪击案频传!未成年犯案是否又会被轻判?!

其实我到现在都不太敢去看相关新闻,每当有人问起,我便会想到7月31那天我和弟弟在手术室外煎熬等待的10多个小时,医生告诉我,爸在枪击当场左眼眼球掉出、因为枪伤造成颅骨、颜面骨大面积碎裂、颅内严重出血,子弹从左侧头颅进入至右眼眉下贯穿,术后每日到加护病房探望爸时,看见他左颅因摘除头盖骨而凹陷变形、呼吸衰竭必须依赖气管内管及呼吸器才能生存,我已认不出我爸的模样,更别说家里年迈的爷爷和奶奶了,我的家人每日心如刀割。

其实我至今都没能亲眼看到7月31日当天的超市监控画面,没等到警方给我答覆,对于案情毫无音讯,终于等到开庭这日,我一定得到开庭现场,我得亲耳去听所谓的证词,就算这不一定是真相。

犯案行凶者有两人,持枪的凶恶嫌犯90年次林○恩以及骑车同伙89年次张○源,目无法纪、肆意妄为持有改造手枪朝超市外数名民众连续开6枪,恶嫌林○恩在法官面前辩称、“听说我哥与○○○有冲突,只是要去找对方理论”、“我没有要开枪的意思,只是我看到○○○就失去理智”、“不知道自己开了几枪”、“我带枪在身上是为了自我保护”、“我是朝着地上开枪的”、“我距离○○○大约有5、6米时开枪的”“另一个打到头的应该是被流弹打到的吧”、“我没有要伤害其他人的意思”等所谓的供词。

而另一位骑车同伙恶嫌张○源从头到尾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在法官面前辩称“我只载林○恩去超市,他开枪的时候我吓到就叫他赶快上车,我要回家”,之后恶嫌林○恩的法律扶助的律师提出关于“因为原先的目标不是要打我父亲、与我父亲无冤无仇,但造成我父亲重伤,所以罪名应改为过失伤害”以及林○恩已有悔意、家境清寒等为由,向法官提出是否可回家,张○源的律师则提出此事与其无干系是否可保护管束。

7月31日至9月17日事隔近2个月了,两名可恶行凶者从未有任何表示,对方家属也同样音讯全无、无意和解,林○恩与其父却于事发后两个月在法官面前对着我表现出道歉和后悔的姿态、张○源与其父仍是事不关己的态度,我心苦不勘言,面对和我同样焦急的家人,选择勇敢说出我的心声,我无法接受这种无凭据因听说而持枪寻仇的流氓、对着人群开枪的恶魔!还来辩称自己并非故意,口中背诵台词般的悔意毫无诚意!还企图减轻罪责、还要求要回家。

我父亲至今受重伤还回不了家!年仅39岁正值盛年,原本好好一个健康、辛苦工作的父亲,现在双眼失明、脑部清创六分一,未来必须要长期复健和完全依赖他人的照顾,所幸近期意识逐渐恢复,可每天我去探望他、陪他聊天时,他经常问我“看不见了,以后该怎么办?”,我在他面前只能给他鼓励、陪伴他,可回头去想法庭上的种种…我们该怎么办?这社会上这么多青少年犯罪轻判的案例,我很害怕,我在外读书毕业,今年7月29日刚回竹山,没两日就发生这种事情,竹山镇到底安不安全?求司法还我爸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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