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央企背景推销虚拟货币 涉案38亿元特大网络传销案开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21 08:47:37  评论(/)

洗白身份注册公司,宣称拥有国资、央企背景,利用互联网传销平台经营,再举办推介会、论坛来宣传合法性和盈利前景,大量投资者做着“高返点、高收益”的美梦掉入陷阱。

今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经海南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跨亚欧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5名“高管”集体过堂,涉案金额共38亿余元。法庭将择日宣判该案。

人为操作控制虚拟货币价格

2017年1月,海口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实施经济犯罪,数额巨大。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立即部署网警部门开展系列调查工作。

同年4月24日,海口市公安局对跨亚欧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某荣和刘某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

经查,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夏某荣在海口注册成立跨亚欧公司,与刘某等人编造各种身份,策划在海口市运营“亚欧币”项目,对外宣称公司拥有国资、央企背景,虚构青少年健康食品等项目,陆续在国内多省市的高端宾馆、酒店召开推介会、举办论坛以及网络宣传等方式大肆虚假宣传“亚欧币”。

然而,“亚欧币”实际为虚拟产品,没有任何实体产业作为依托,夏某荣和刘某等人编造各种身份作虚假宣传,通过发展会员方式吸收会员资金。

警方经过调查了解,跨亚欧公司吸引会员通过“内盘”和“外盘”途径购买“亚欧币”。“内盘”的操作模式是,“内盘”会员的注册必须由代理商(上线)推荐且至少购买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亚欧币”。“内盘”会员购买“亚欧币”成功后即冻结所有“亚欧币”,250天后才能解冻,解冻后才能转到“外盘”提现或交易。“内盘”每十天固定涨价一次,会员以此获利。

而“外盘”主要是用来提现“内盘”的“亚欧币”,“内盘”会员经“外盘”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提现,同时“外盘”也兼有单独买卖、炒作“亚欧币”的功能。“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跨亚欧公司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总体价格呈上升趋势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

据检方指控,截至2017年5月12日案发,跨亚欧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内盘”会员共31419人,下线层级共177层,“外盘”共有会员47250人,“内盘”“外盘”销售“亚欧币”数额共38亿余元。刘某非法获利1.88亿元,主要用于投资其他公司、购买私人别墅。夏某荣个人非法获利1.81亿元,主要用于投资其他公司、归还欠款、购买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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