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万打赏女主播  事情经过真相曝光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5-17 13:16:20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主播已成为一个新兴行业,受越来越多年轻人喜欢。近日一王某私自挪用公款打赏主播,钱还能要回来吗?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已婚、公司会计、性格内向、月收入2500元的王某,却能在过去10多个月里在网络上过着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价值500元的“火箭”礼物,一刷就是200个,被“尊为”直播间的“土豪”“大神”。这是为什么?原来,王某之所以能披上“土豪”的外衣,全因为他在那段时间“蚕食”了公司超过930万元的资产。昨天下午,京口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偿还所有侵占款额、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5年底,在镇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会计的王某因为无聊,接触到网络直播平台,随后又发现了自己心仪的美女主播,并第一次给账号充值500元用于打赏。为了得到女主播的关注,王某开始不停地向直播间“砸钱”,这一“砸”就是10多个月,前前后后累计总额超过930万元。其间,王某送出去价值500元的“火箭”礼物,一次性就打赏200个,个别女主播最多被打赏超过160万元。

收入一般的王某,哪儿来这么多钱?

“当时,单位主办会计辞职,所以公司要求我身兼出纳会计和主办会计两个职务,因此公司的法人章、财务章、保险箱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一时间全在我手中掌握,也让我有了挪用资金的胆量。”在庭审中,王某说,“起初,我只是挪用了公司保险箱中的几万块钱,一段时间后没人发现,我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让王某不断在女主播身上“砸钱”的原因还有一个: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大家在网上都觉得我是富二代,就让我很有自豪感。”王某说,随着不断的“砸钱”,他与个别女主播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为了契合“富二代”的身份,他的约会地点也经常摆在了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2017年2月,就在王某就职的公司准备进行年终审计的前一天,“会计突然消失了”。感到事态严重的公司员工立即报案。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十多次侵占公司资产且数额巨大,而此时的王某得知公司要进行账目审计的消息后,自知罪行无法再隐瞒,竟前往上海与女主播约见后在酒店割腕自杀,遂被送往医院抢救。出院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供认不讳。

昨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还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项。

京口法院刑庭审判长史友兴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随着网络发展速度的增快,网络直播这个新兴产业也正在飞速发展。但直播平台的打赏功能容易导致人产生攀比心理,“未成年人使用父母手机打赏女主播数万元”这样的案件层出不穷,“强化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有效监管显得迫在眉睫”。

同时,史友兴还借该案道出了另一层面的建议。他说,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王某挪用了900多万元却一直没有被发现,是因为公司巨大的财务漏洞和监管缺失给了王某犯罪的机会,“第一,让王某同时担任出纳会计和主办会计,这是一错;将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章交给他主管,是第二错。两错相加,该公司实际上已经对王某失去了控制,所以造成900多万在一年多时间全部被王某挥霍一空。这些也值得用人单位注意和借鉴”。

熊孩子不到2月打赏女主播16万

孩子父亲说,他们是四川南充人,十年前就到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缝一条牛仔裤裤头赚几毛钱,夫妻俩一天能缝上千条。这16万元是夫妻俩十年的所有积蓄。他老婆将钱放在余额宝里,因为利息比银行活期高一点。儿子知道支付密码。

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

喜欢网游的14岁男孩

占据触手女主播粉丝榜首

因为触手公司在杭州,孩子父亲彭先生给杭州市长热线12345打来求助电话。

孩子父亲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儿子喜欢玩游戏,但一直以来不算出格。他们为了多赚点钱,天天加班到后半夜,也没精力过问孩子。

现在祸闯大了,所有的事情才铺开来说。

儿子说很多同学在玩网游。暑假他们一起进了一个玩家QQ群,群里有人招呼大家下载一个叫触手TV的APP软件,说可以看高手怎么玩。

男孩子打赏的女主播叫“大乃敌”,昨天仍旧在直播中。界面上游戏在继续,主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话,诸如“谢谢关注”,这是感谢又有新人关注她。还有“这怎么打的呀,一个劲地转啊转,上啊”,这是点评游戏的。总之,似乎没有什么刻意要说的内容,感觉就像身边有个女玩伴,声音稚嫩带喘息。

直播过程中,不断有粉丝给女主播送礼物。礼物都以游戏币的形式支付,游戏币则需要充值购买。充值付款方式有支付宝、微信和手机充值卡。

“大乃敌”的粉丝有5.1万,在贡献榜里,居榜首的叫“独宠大乃敌”,签名“人帅话少”,就是现实里这个14岁的男孩子。

男孩7月26日打赏第一笔。

一开始都是小金额,充值20元兑换的游戏币只够在平台上买个小海马表情送出去。如果要送一颗“珍珠”,那起码要充500元以上。

男孩子后来的充值金额就开始5000起步了,最多的一天充值2万元统统打赏。

“我们一直在服装厂上班,做流水线的。一家人租住在服装厂宿舍,一个月房租只要180元。孩子他妈从来不舍得买衣服,全家吃得也很省。赚下来的钱都放进余额宝,就是看中利息比银行高一点。”彭先生说,孩子妈妈支付密码设置得简单,“儿子知道”。

儿子平时玩游戏用的是自己的手机,充值的时候偷偷拿走妈妈的手机,充值后,儿子即刻把账户变动的提醒短信删除,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发现的原因。

在男孩子与“大乃敌”的私聊记录里,“大乃敌”收到礼物有回“谢谢柔情宝宝送我的惊喜”,男孩发去“坏笑”的表情。有时候,“大乃敌”还会问男孩睡得好不好,“要不要看……”等比较露骨的内容。

彭先生坚持认为,儿子不至于沉迷游戏到送出这16万多元钱:“都是因为主播说,只要打赏的钱多,就能让我儿子登上榜单前几位,这样别人也可以打赏给我儿子了”。

几天前,妈妈余额宝里的钱用光了,男孩也登上榜首了。对方却说:钱,不能退。

该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说,他们在9月24日已经接到了孩子家长的邮件,并着手开始调查。法务出示了孩子和女主播的聊天记录,女主播问“话说你是不是22(岁)吗?”,男孩回答:“是,你还不信啊”。

“这些主播都在全国各地的,并不在公司里上班。”该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拉出了一份长长的支付清单。男孩大部分是打赏给了同一位女主播,金额超过10万元。仅8月21日至8月31日之间,5000元的交易就达到了10笔。其余部分打赏给了其他主播。

“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第一,充值行为是否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第二,即使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那么每一笔充值的金额有没有超出该未成年人的认知支配范围?第三,同样的一笔钱,在充值渠道层面认定是从成年人的银行卡中支付的,转换到平台打赏就认为是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合理?我们之前也遇到过成年人打赏反悔的情况。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每一笔充值、支付行为都是未成年人来完成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打赏行为的法律本质是赠与。赠与一旦送出就不能撤销。但是如果10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数千甚至上万肯定超越其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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