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极限要效应 北京二中院打造陪审新格局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04 17:07:21  评论(/)

2015年4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通过,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是北京5个试点法院中唯一一家中级法院。

为最大限度发挥陪审员效应,改革试点以来,北京二中院积极打造陪审员改革立体工程,在选任方式、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等各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基本形成了人员结构广泛优化、陪审机制运行顺畅、参审效果明显提升、职业保障更加完善的参审新格局。

■广泛选任 让更多群众有机会参审

2015年10月28日,某公司职员梁方舟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公司上班,而是前往北京二中院,作为陪审员宣誓履职。

“8月中旬的时候,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是被随机抽选为北京二中院陪审员候选人,当时还不了解情况。后来经过提交材料、面试审查等程序接到正式任命通知,感觉很激动,很神圣。”梁方舟笑着说。

梁方舟能够成为陪审员,得益于陪审员制度改革。为突出改革本意,丰富候选人渠道,北京二中院确定了“广泛随机抽选”陪审员的选任模式,让更多的社会民众有机会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

该院在科学测算出需选任180名陪审员后,从辖区8000余名常驻居民和部分社区选民名单中“第一次随机抽选”,并经过一一电话征求意见及资格审核、资料审查、面试审查、走访调查等全方位资格审核,确定了407名陪审员候选人。

2015年8月,该院会同市司法局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第二次随机抽选”出130名陪审员拟任人选,并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陪审员候选人代表、新闻媒体等首都各界人士100余人到现场参与和见证随机抽选的整个过程。

加上该院原有的50名陪审员,2015年9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80名陪审员的任命。至此,该院陪审员总数比改革前增长了2.5倍,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

随机抽选产生的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包括教育、医疗、银行、证券、物业、社区等行业和单位。陪审员宣誓仪式后,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随机抽选参与其案件审理的陪审员。这也是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全国首次由案件当事人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完善机制

为案件随机抽选陪审员

某医院退休人员张跃和某保险公司员工刘清元早早来到北京二中院。这天,他们作为陪审员,参与张某等两名自然人诉市政府、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审理。

为发挥陪审员具有群众代表性、更易获得当事人认同和信赖的优势,北京二中院采用“3名法官+2名陪审员”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此案。

庭审中,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积极独立发问,目标清晰、重点突出,并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在调解阶段从普通民众视角向当事人释法析理,有效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当即评议,两名陪审员均围绕案件事实认定独立发表了意见,特别是发表了其作为普通民众对征地拆迁的了解、认知和意见。最终,合议庭在全面依法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充分联系大众情感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审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北京二中院,像这样适用“3+2”或“3+4”等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的案件还有很多,2016年至今年4月,该院适用大合议庭陪审机制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47件。

“陪审员参审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越是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越有必要让陪审员参审。二中院的做法,值得肯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对北京二中院陪审员工作作出批示。

除了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北京二中院还根据陪审规律和工作实际,明确了适宜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范围,建立了均衡参审、随机抽选、当事人告知及陪审员回避等一系列参审制度,为具体案件如何科学抽选陪审员作出积极探索。根据近年一审案件数量和陪审员人数,该院确定陪审员每年每人参审案件上限为20件。截至2016年12月底,陪审员最多参审案件18件,人均4.5件,有效提升了参审的均衡度。

该院还落实随机抽选,实行“一案一选”,“第三次随机抽选”确定陪审员;建立专业案件“大随机+小随机”参审机制,建立陪审员专业背景分类库,实行陪审员大随机滚动抽选与小随机专业抽选双渠道抽取,使得专业案件审理既能有效注入普通人社会道德观念,亦能有效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短板。

实行错时参审,结合陪审员个人情况设置符合陪审员参审的时间表,有效解决陪审员工陪矛盾,提高抽选成功率。这些举措,避免了“陪审专业户”、陪审不均衡等问题,保障了陪审员参审的实际效果。

■明确职权

陪审员深度参与事实审

马兰在成为陪审员之前,从未想过自己会和一桩21亿元的遗产纠纷案发生关系。

著名画家许麟庐遗产纠纷案,涉及72件名人字画,标的高达21亿元。许麟庐生前通过书面遗嘱将其所有财产留给妻子王龄文,但两人的部分子女不承认遗嘱的真实性,要求法定继承许麟庐的所有遗产,双方争执不下。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历经4年之久,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北京二中院采用“3+2”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了此案。

马兰是其中一名陪审员。她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理的作用,在庭审阶段本着对事实负责的态度积极发问,在评议中从社会生活常识和家庭亲情出发,先于法官对事实争议焦点——遗嘱的真实性做了有力论证,为实现裁判民意基础和法律基础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件宣判后,许麟庐妻子、98岁高龄的王龄文老人特意送来书有“秉公办案、专业精湛”的锦旗表示感谢。

“改革之后,对陪审员参审职权有了新的界定。要发挥陪审员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参与事实审,不再参与法律层面的认定。这样做,更加符合陪审员的实际情况和审判规律。”北京二中院副院长苏丽英说。

为保障陪审员全程实质参审,该院经过审判实践的不断总结,建立了庭前阅卷、庭前会议、法官指引、评议程序、监督互评等多项机制。

双向主动联系预约阅卷,法官为陪审员阅卷提供便利,确保陪审员充分了解案件信息;庭前会议,合议庭要提前向陪审员介绍案情并提供审理报告;法官引导,审判长引导陪审员的庭审发问及评议围绕案件事实问题开展;评议程序,由陪审员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先于法官独立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举措,有助于陪审员全面了解案情,查清案件事实,避免法官专业思维的干扰,切实提升了陪审员参审的质量和效果。”苏丽英告诉笔者。

■培训保障

让陪审员说话更有底气

2016年8月,陈永新在其他陪审员面前分享了自己的陪审经验。2015年成为陪审员以来,这是她第三次参加这样的培训。

“我被任命为陪审员之后,进行了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廉政教育,陪审员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的管理流程等,还签订了《廉政保密承诺书》。这次培训,更是具体实用,没想到我可以坐在台上和大家交流陪审经验。” 陈永新说。

北京二中院着力加强陪审员履职培训力度,试点以来,充分利用案例教学、观摩庭审、资深法官授课、庭后点评等形式,开展了6次集中培训活动,做到了全员培训、逢训必测,保障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陪审员培训,主要围绕基本法律制度及诉讼程序、陪审员制度改革、审判规则、庭审技能等方面,目的是增强陪审员在证据意识、规则意识、诉讼意识和法律精神等方面的把握,提高他们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认定事实问题的能力。”该院办公室主任刘海东谈道。

为给陪审员提供充分的履职保障,让他们说话更有底气,北京二中院还创新管理模式,逐步构建了以“管理精细化、参审全程化、监督常态化、活动多样化、服务人性化”为核心的“五化”管理保障机制。

通过“二中院陪审员工作”微信群、二中院“陪审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及走访、发送慰问信、邀请陪审员参加重大活动等形式,及时宣传法院亮点工作,随时开展沟通交流,保障陪审员的知情权,增强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陪审员提供人性化服务,及时发放办案补助费,保障工作用餐,北京二中院还建立了陪审员休息室,为陪审员配发了工作证和出入卡,订做参审服装,还为每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法庭内外》,定期发放培训材料,借助微信公众号丰富陪审员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陪审员履职能力。

对陪审员的考核,该院实行案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参审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法官陪审员互评制度。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陪审员奖惩的依据。

此外,该院对6名因不再符合任职条件或难以履职的陪审员,依法定程序由杨万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行了首次免职,为陪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陪审员“能进能出”的良好局面,激发了陪审员队伍的活力,增强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新一届陪审员认真履职,积极参审,2016年至今年4月参审各类普通程序一审案件1178件。目前,没有一件案件发回重审、抗诉,参审数量和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纵深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并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形成整体系统推进的集成效应,力争打造包括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内的综合性改革的北京二中院样本。”北京二中院院长鲁桂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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