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孕妇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找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06 16:47:10  评论(/)

近些年来出现了不少孕妇被辞退的新闻。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我国作出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规定。而且用人单位在孕妇怀孕期间解雇孕妇,是需要给与赔偿的,详情请见下文。

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而且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辞退劳动者,需要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赔偿的,那么给与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

一、孕妇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在孕妇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如果在这期间辞退了劳动者,是需要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上就是关于辞退孕妇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法规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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