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私自挪用公司的钱财构成哪些犯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郝锐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6 16:27:2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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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会计不管是外账会计还是内账会计都是天天和钱打交道的。那么会计有没有权利管理处置公司的钱财呢?关于会计侵吞公司财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请随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非以公司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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