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监管局:政策宣传与绩效评价相结合做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11-05 21:14:23  评论(/)

为切实提高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将政策宣传与绩效评价相结合,圆满完成赣州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组织实施。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成立了江西监管局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办公室设在监管三处,负责具体工作。为做好此次的绩效评价工作,监管三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财政部印发的相关制度规定,根据江西省实际情况,选择赣州市开展重点评价工作并及时印发绩效评价通知,提前与省财政厅和赣州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收集掌握相关基础信息资料,为开展评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优化工作程序,做好现场评价。

为体现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原则,我局将被评价地区的自评情况与我局的重点评价相结合,认真分析和审核各地报送的自评报告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并紧紧围绕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充分了解掌握被评价地区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的情况、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同时工作组结合以前年度开展监管情况,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县区开展现场勘查,提前与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对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项目、发放调查问卷、走访询问、对照资料查证复核等方式,对被评价地区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对被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最后量化打分,确保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全面完整、客观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传导绩效理念。

工作组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特别注重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宣传,不断传导绩效理念,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把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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