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政府采购相关内容的解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09 23:19:54  评论(/)

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于7月7日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并共同发表成果文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其中第三部分深化经贸投资、互联互通等领域务实合作中提到:“各方认识到政府采购程序开放、透明、非歧视的重要作用。各方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共识的达成表明了中东欧国家对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的高度赞同。习近平主席今年4月份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明确表示:中国将加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进程。习近平主席讲话是首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加入GPA的政治意愿,体现了我国加入GPA的决心和扩大开放的诚意,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

为他们国家的企业和产品开辟广阔的市场,为经济复苏带来活力和动力,为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只有中国加入GPA,才有中国—中东欧政府采购领域经贸投资和互联互通项目的对等开放。所以,中东欧国家对中国加入GPA给予大力支持。

目前,为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参加方积极开展谈判。中国是一个讲信誉、重承诺的国家,正在为加快加入GPA进程作出努力。但加入GPA仅靠中国自己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取决于参加方的立场和预期。中国愿意务实地与参加方开展谈判,争取尽早达成互利共赢的谈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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