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
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东平县财政坚持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统筹把握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
加大投入,兜住了民生保障的底线。
2017年
共发放各类
困难群体
保障资金万
20755万元
。
一是积极落实低保扶贫兜底政策。
发放
城乡低保和低保高龄
等困难群体
保障资金
6720万元,救助333365人次,
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生存状况。
二是提高困难残疾人保障水平。
支付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
1322万元,救助55151人次
;并
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低保残疾人。
三是积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水平。
落
实五保
1235万元、孤儿115万元、困境儿童53万元、受灾人员保障资金2413万元
。
四、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
发放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及伤残抚恤金,困难企业涉军人员春节救助金和
军休机构人员经费等各项资金
6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