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目标实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31 17:05:27  评论(/)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16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按照涉农资金整合要求,鼓励贫困县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自主权,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与农村综合改革任务的双实现,并按照财政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巩固试点成果,探索建立促进云南省农村和谐稳定、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能力等体制机制。同时,不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全过程,构建省、州、县三级层层审核、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竞争*分配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评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规程》《云南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内部操作规程》等制度办法,从职能职责、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查找评估农村综合改革业务工作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完善防控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监管机制。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近日,云南省财政厅组织省、州及部分县(市、区)相关业务人员组成4个考评组,对全省16个州市2016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及2017年重点改革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进措施和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实地考评。目前,工作考评已全面完成,实现了试点地区和试点项目全覆盖。此次考评工作有效检验了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以及云南各地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革成效,为发挥好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正向激励作用、调动各地工作积极*、确保中央及云南省委省政府改革惠民政策落在实处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着力于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考评规范。

云南省财政厅提早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次工作考评的范围、内容、方式、人员及时间安排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遵循定*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自评与再评价相结合,依据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力求全面真实地开展工作考评。

二是着力于过程控制,提高工作考评质量。

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对上一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对所有项目逐一进行检查验收,项目检查验收面需达到100%。督促各州市对所辖县自评工作进行绩效再评价,检查面不得低于60%,形成州市级自评报告上报,并对本地区自评报告的真实*负责。同时,成立4个工作考评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开展检查考核,对所考评的州市所辖县(市、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为提高考评质量和效果,今年第一次抽调各州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科长参与考评进行交叉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同志熟悉监督检查业务的优势,搭建了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三是着力于内容全面,突出工作考评重点。

根据试点改革任务和绩效目标,此次工作考评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预算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工作成效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范围涵盖了目前正在开展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美丽乡村、村级“四位一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制镇以及中央和云南省确定需要开展的所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针对*强,覆盖面全。在考核指标上进一步优化设置,力争定量打分的多、定*的少,切实提高考评结果的真实*、公正*和客观*,有力督促了各地认真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全省一盘棋,改革不走样。

四是着力于结果运用,确保工作考评实效。

根据此次考评内容,云南省财政厅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评量化评分表,对所评价地区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此次工作考评得分,并结合平时调研、各地信息宣传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最终考评结果被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全省共8个州市、22个县(市、区)被推荐为优秀等次。云南省财政厅将下发正式文件进行内部通报,对推荐为优秀的州市、县(市、区)予以公开表彰,并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将此次考核量化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重要参考因素及依据。同时,结合此次工作考评中发现各地工作管理及试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按时限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各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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