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推共有产权 申请条件详解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04 06:48:55  评论(/)

 在进行了大规模的房地产去库存行动之后,正如笔者之前所预料的,我国将迎来房地产的实质*长效发展机制,继房地产只租不卖、租售同权等政策之后,北京昨晚又传来将推出共有产权的住房长效治理机制,对于无房族来说,这无异于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同时,对于有房一族来说,也不用再担心房价会出现暴跌的危险了,可谓皆大欢喜。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呢?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请看本站为您细细道来:

8月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审核分配方面:一是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是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三是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办法》指出,一是明确“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二是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实现高效、便民服务宗旨。

三是规范退出机制。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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