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三着力”落实少数民族高考优秀生贫困生奖励资助政策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1 15:24:41  评论(/)

呼市开展奖励资助优秀民族高考生、民族贫困生活动起始于2004年,至今已有13年的历史。呼市财政局持续发力,三个着力落实兑现少数民族高考优秀生、贫困生奖励资助政策。

一是着力落实奖励资助范围、奖励资助名额及金额。范围包括“三种学生”即高考优秀生、高考贫困生和加授蒙古语文优秀生。每年由市民委下达“三种学生”名额。填写推荐登记表并将各地、各校选择的学生在当地公示一周时间,奖励标准凡获优秀者分档次奖励3000元-5000元,凡受到资助的给予4000元左右的资助金,凡获得加授蒙古语文的优秀学生奖给200左右的奖金。奖励高考优秀生名额大致在12-16人,资助人数在60人-80人,加授蒙古语文优秀生名额大致在150人-200人。

二是着力落实奖励资助条件。少数民族高考优秀生奖励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在呼和浩特市各民族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参加2017年全区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高考分数达到蒙古语授课奖励分数的内蒙古师大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呼市有关民族学校可推荐本校参加高考成绩在500分以上的汉授文科、汉授理科各5名少数民族学生。市蒙古族学校、师大附中可推荐本校参加高考成绩在400分以上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各3名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条件为拥有本市户籍,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中学应届高中毕业,参加2017年全区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高考成绩在二本分数线以上;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是单亲、孤儿、烈士子女;家庭年均收入低于每人5000元;8.同时达到1、2项,且具备3、4、5、6、7项之一者,即可在本地区各级、各类中学中选拔推荐参选。授蒙古语文优秀学生奖励条件为凡在呼和浩特市民族学校加授蒙古语文实验班就学,且拥有学籍的各民族成份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秀的思想品德,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爱护集体;热爱民族语言文字,刻苦学习、规范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并在加授蒙古语文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是着力落实发放方式。财政部门提前落实到位奖励资助资金,每年10月底前由市民委、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奖励资助,并在会后由学生或家长领取奖金和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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