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员办: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做好政策*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9 16:31:06  评论(/)

根据财金<2008>46号文件规定,专员办负责对政策*金融机构财务和资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年度决算进行审查。政策*金融机构兼具政策*和金融*特征,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具有其他商业*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商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运用方向具有倡导*职能,对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近年监管情况来看,政策*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政策、会计准则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日常监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政策执行情况

政策*金融机构的产生源于我国政府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政策*业务是政策*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但政策*业务普遍盈利水平较低,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人员绩效奖励的考虑,部分机构在商业*业务上投入大量精力,有偏离主业的风险。审查中,要关注其政策*业务开展情况及其所占比重,重点关注其考核体系中政策*业务指标及利润指标等权重占比情况,督促其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使其在服务国家战略、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与商业*金融机构相比,政策*金融机构市场化程不高,其财务报表的社会透明度较低,再加上原有财会制度存在执行惯*、对会计准则修订的重视度不足等因素,部分政策*金融机构的财会制度长期不更新,滞后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在日常监管中要梳理其财会制度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督促其进行制度层面的整改。

三、商业*业务风险情况

政策*金融机构本质上是依托国家信用的非营利机构,但在考核设置上将利润指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为满足考核要求,政策*金融机构往往具有开拓商业*业务的动机和冲动,但其由于自身特点所限——人员少、分支机构有限、商业*业务起步晚、经验不足等,导致其对商业*业务的风险把控能力相对不足,盲目无序开展商业*业务容易造成较大的信贷风险隐患。同时,为了满足利润考核要求,部分政策*金融机构存在通过人为调整资产质量分类等级影响利润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在日常监管中,一方面应加强对其商业*业务风险管控情况的关注。如通过抽查借款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的真实*检验贷前审查情况,通过追踪受托支付资金流向验证贷后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要重点关注其资产质量分类的准确*和合规*,严格根据贷款实际情况对其分类结果进行认真核查,防止通过调整资产质量分类等级虚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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