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强农惠农政策不动摇财政支农添实招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9 10:41:10  评论(/)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这一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成效显著。

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区财政准确把握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出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各主管部门的申报项目实施竞争*分配,探索建立“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竞争分配管理机制,从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是着力推进创新试点。2014-2016年,我区先后争取获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方面,除了用好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外,还通过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扶贫资金的整合统筹,积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截止去年,共投入财政配套资金40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方面,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区财政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任务承担服务组织资格的审查和监管,保障试点工作效果。

三是突出项目管理精细化。区财政从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5个方面加强项目管理。加强与区各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安排相关业务股室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立项、上报等配套工作,确保我区一批申报项目顺利落地。建立农业重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报账制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对各项目实行报账。同时,落实项目建设签约制,合理分权,明确农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职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区财政安排涉农单位项目专项管理经费,用于项目工程审价、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支农政策和资金绩效评价,建立财政支农政策实施效果定期评价机制,探索形成“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管、事后有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新体系,提高财政部门管理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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