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积极推动降费减负政策取得实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5 17:22:31  评论(/)

近年来,江门财政立足财政职能,紧密配合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从政策落实、公开、保障、评估四大方面着手,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确保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落实到位,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取得明显实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一、结合江门实际,认真落实政策。一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落实惠企措施。自2015年起,先后参与制定了《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版)》《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江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版)》,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清费减负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优化经营环境。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牵头制定我市降成本行动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降成本计划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10月1日起,落实23项国家定行政事业*收费的市县级涉企收入免征工作;全面实现省定行政事业*收费涉企“零收费”,免征11项省定行政事业*收费的市县级收入。三是推行“两无两藏”(无收费、无门槛、藏富于民、藏富于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减免工作,自2017年起对我市有权限可作减免的船舶港务费等22项收费,全面免征市县级收入。同时,积极推动将《江门市免征缓征涉及小微企业收费项目的通知》的免征缓征范围扩展到全市所有企业,为全力打造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注入强劲动力。

二、强化配套保障,确保政策实施。为保证原执收单位不因减免收费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研究配套保障,推动我市依据统筹规划、属地管理、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按照量财而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步骤,由同级财政保障社会行政事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妥善处理因减免收费出现的经费缺口,确保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平稳落地。

三、注重效果评估,深入推进改革。为充分评估降费减负政策效果,协同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一方面,召集各执收单位、辖下各市(区)财政、发改部门有关人员开展专题评估座谈会,掌握涉企收费政策效果;另一方面,通过现场面对面访谈、派发书面问卷、提供微信问卷等方式全方位收集企业意见,并对涉企收费清单政策中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我市在推动降费减负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成效。重点对清费减负政策实施后企业获得的实惠、政府新政的制度运行、政策的宣传等方面进行研究,为进一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打下基础。

四、注重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在我市对国家、省出台的降费减负政策,以及市出台的优惠收费政策、目录清单详细编列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降费减负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涉企收费管理规范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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