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及考试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建办人教[2001]43号
发布时间:2001-10-09
实施时间:2001-10-09
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建人教〔2001〕162号),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以下简称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现就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和考试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为做好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设部成立了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指导协调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的培训、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分会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参照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成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加强对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设部拟于2002年2月下旬举办师资培训班。各地应组织指定培训机构的教师参加师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师资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培训的教师方可担任质量监督工程师的授课教师。师资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考试报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考试委员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然后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进行审查。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考试报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考试委员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质量监督工程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的方式。
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考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分会组织实施。考试组织工作由部指定的东北、华北、西北、中南、华东、西南六个地区的培训点承担。
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考试组织和阅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的考试委员会名单、章程以及所负责的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考试实施意见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2002年和2003年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04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
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按照地区和专业统一编号,统一发放。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验印;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专业部门验印,并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金德均建设部总工程师
副主任委员:王素卿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
李竹成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徐波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
顾聪铁道部建设司副司长
李新军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
张克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部司副司长
委员:吴慧娟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施工质量技术处处长
陶建明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处长
邵长利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施工质量技术处调研员
张兴野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调研员
赵宏彦建设部工程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施工质量技术处助理调研员
吴松勤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分会会长
麻京生铁道部建设管理司高级工程师
骆涛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徐扬国家电力总公司电源建设部处长
周国中石化质量监督总站处长
袁沭如化工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乌力吉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部处长
刘天宇煤炭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
韩定久航天集团发展计划中高经工程师
郑力波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高级工程师
沈波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
张玉平北京市建委副总兼质监总站站长
於崇根上海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总工程师
张中一天津市建委副总工
李世永辽宁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李玉林陕西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总工程师
周祖怀重庆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张广奎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处处长
秘书长:邵长利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施工质量技术处
事秘书长:张兴野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秘书处成员:赵宏彦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施工质量技术处
何任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杨玉江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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