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1 09:08:38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

文件编号:国税函[2001]357号

发布时间:2001-05-22

实施时间:2001-05-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
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001年5月22日国税函〔2001〕357号)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从事听力医学公益、救济活动的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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