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工..
文件编号:国质检函[2001]28号
发布时间:2001-04-29
实施时间:2001-04-29
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赋予我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为了做好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经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现对防爆电气产品设立审查部和换(发)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负责起草《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
2.组织对《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的宣贯;
3.审查、汇总各省(区、市)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
4.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5.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
6.将证书寄送有关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7.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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