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衡阳市挤占挪用养老、失业保险基金..
文件编号:劳社部函[2001]42号
发布时间:2001-04-06
实施时间:2001-04-06
挤占挪用养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的通报
今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材料反映衡阳市挤占挪用养老、失业保险基金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重视,专门作了批示。我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证明衡阳市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属实:该市1992年以来,先后违规动用养老、失业保险基金3136.4万元,目前尚有2336.4万元没有收回。我部已责成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立即纠正衡阳市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限期收回被挤占挪用基金,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
衡阳市在国务院三令五申,反复要求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的情况下,不仅未能纠正1998年以前的挤占挪用问题,而且1999年仍然继续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严重影响了两个确保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二00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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