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程序问题..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2 07:12:1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程序问题..

文件编号:国税函[2001]223号

发布时间:2001-03-23

实施时间:2001-03-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等
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程序问题的批复

(2001年3月23日国税函〔2001〕223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函〔20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技术转让等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程序问题,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中有关“技术合同必须经认定登记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是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相关规定所作的重申和强调。因此,有关技术转让等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具体审批程序仍应按《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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