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适当调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0-12-31
实施时间:2000-12-31
特此公告。
2000年12月31日
附件: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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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物品名称│现行税率│2001年税率│
│1│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10%│10%│
││录音带、录相带│││
││金、银及其制品│││
││食品、饮料│││
││本表2、3、4税号及备注中所不包含的其他│││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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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纺织品和制成品│30%│30%│
││电器用具(不包括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
││像机)│││
││照像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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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妆品│80%│50%│
││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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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酒│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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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避孕用具和避孕药品,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部分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运或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及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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