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能否处罚公司营业执照承租人问题..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31 07:16:26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能否处罚公司营业执照承租人问题..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2000]第266号

发布时间:2000-11-13

实施时间:2000-11-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能否处罚公司
营业执照承租人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0〕第266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能否处罚公司营业执照承租人的请示》(鄂工商字〔2000〕第15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企业不得出租营业执照,违者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属于非公司企业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该《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予以处罚。利用承租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的行为,亦属违法经营活动,承租人承租公司执照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与出租人同案处理;承租人承租非公司企业执照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出租人同案处理。

二000年十一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