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队队服国家标志式样与使用办法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8-08-04
实施时间:1998-08-04
(1998年8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
国家综合性运动会包括:奥运会、亚运会及其他综合性运动会;
国际单项体育比赛包括:世界及洲际间单项体育锦标赛、杯赛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二)汉字"中国";
(三)英文大写"CHINA(CHN)"。
国旗、国徽的印制要符合国旗法、国徽法的相关要求;汉字"中国"和英文大写"CHINA(CHN)"的字体统一为黑体或宋体,尺寸、规格以及颜色可以根据各运动项目特点以及比赛规则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负责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国家队队服国家标志的设计、监制等事宜;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国际单项体育比赛国家队队服国家标志的设计、监制等事宜。
(一)专用和服:上衣胸前国家标志为国旗或国徽;
(二)专用领奖服:上衣胸前国家标志为国旗,上衣背面为英文大写"CHINA(CHN);
(三)专用比赛服:胸前国家标志为国旗,也可根据需要选用汉字"中国",背面使用英文大写"CHINA(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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